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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5%企业税赋不降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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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5%企业税赋不降反增

日期:2013-05-02 09:02

增改革不仅对完善税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1994年财税改革构建的中央与地方基本财政分配框架造成了冲击。随着改革的推进,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被增值税完全取代,而目前增值税中央与地方按75:25分成,营改增后分税制财政体制应如何调整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2011年地方税收收入总额为41106.74亿元,地方营业税收入为13504.44亿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32.85%,近三分之一。增值税25%地方分成收入为5989.25亿元,两项合计达到了19493.69亿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47.42%。
2011年国内增值税加营业税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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