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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5%企业税赋不降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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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5%企业税赋不降反增

日期:2013-05-02 09:02

征改为从价计征的改革,适度增加税负并扩大征收范围也会增加地方收入;还有一种思路是在增值税改征营业税后,降低增值税的税率并将其全部作为中央税,在零售环节单独开征销售税作为地方税。这一方案的核心是首先降低增值税税率并将其全部作为中央税,在保证总体税负不变或略有下降的前提下,将增值税税率下调减少的收入通过在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转移给地方,将零售环节销售税全部作为地方政府收入。
如果将事权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的调整也纳入方案,营改增引发的地方收入缺口问题将有可能演变为1994年分税制体制的重构。
如重新划分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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