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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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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全文)

日期:2010-09-22 11:1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0〕1243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38号),现将《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江三角洲地区区位条件优越,自然禀赋优良,经济基础雄厚,体制比较完善,城镇体系完整,科教文化发达,一体化发展基础较好,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具有高起点上加快发展的优势和机遇。要认真领会国务院的批复精神,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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