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获授全国首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日期:2012-05-09 09:2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同意北京市等21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复函》,北京、苏州等21个城市获批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复函》提出,国家十二五规划纲提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任务,为促进电子商务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研究决定,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长春市、吉林市、杭州市、福州市、